分,是一篇策论。
第三部分,是三道模拟断案,要求以主审官的身份,写下判词,并阐明判罚的律法依据与法理精神。
陆明渊的目光在三篇默写题上稍作停留。
第一篇,《大乾律·刑律·盗贼篇》。
第二篇,《大乾律·刑律·斗讼篇》。
这两篇都是刑法中的核心内容,是所有读书人的必修课,可以说是送分题。
而第三篇,则是《大乾律·户律·杂税篇》中关于“茶引盐课”的一段。
这一段极为冷门,涉及的是朝廷对茶叶和食盐这两种专卖商品的税收管理,条文繁琐,数字众多,通常考生很少会去专门背诵。
这便是考官的手段了。
在看似简单的题目中,埋下一道坎,用以区分优劣。
若是寻常考生,见到这道题,恐怕当场就要心神大乱。
但对陆明渊而言,这却构不成任何障碍。
他将历朝历代的税法典籍翻阅了无数遍。
这区区“茶引盐课”,早已烂熟于心。
他提起笔,饱蘸浓墨。
没有丝毫的停顿与思考,一行行工整俊逸的小楷便跃然纸上。
字字清晰,句句准确,连标点都一丝不苟。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三篇律法条文便已默写完毕。
完成默写,陆明渊的心神愈发沉静。
他将目光投向了那道策论题。
题目很短,只有一句话,出自《论语·为政》。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道题,看似是在问德治与法治的优劣,实则是在考察考生对儒家治国理念核心的理解。
若答得浅了,便会陷入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若答得偏了,则会显得迂腐空谈,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