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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8 / 20)

不来了,人们无非茶余饭后做个谈资,没人会像你,我的妻;像小成,我的儿,那样悲痛洒泪!没有人会!

他们把我带到台北景美警察分局,说是传讯,可往地下屋里一关三天不闻不问。

我惦念我的鸽子,想着谁会去给它喂食喂水色@@回回@

到了第四天,他们像是才想起来似的,把我叫去问话,问话的是个麻子,他拿出一封信给我看。

“知道是谁写的吗?”

这当然是明知故问,那正是小成的来信,短短的,不知写了些什么。

“是我儿子的信。”

“你儿子是共党的什么干部?”

“他不是干部,是饭店的侍者。”

“你还想赖?”警察老练而邪恶地笑着,‘你看看这张信纸吧,认识共党的简体字吗?”

信纸上方,红字函头:北京万宁宾馆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是干什么的你当然晓得噗,是共党现行的政权机关,你儿子能够使用这种信纸,不是干部是什么?”

我说不上话,只用眼睛狠狠盯着那张麻脸,那脸上集中了人类最专横、最败坏、最愚昧的表情,我憎恨这脸!

到现在我也没有闹懂那革命委员会是怎么回事,二勇后来对我说过,七十年代前后,大陆上连托儿所、养老院,连卖酱油。烙大饼的小铺小店,都有革命委员会。

可这种满天盖地到处都是的东西却构成了莫须有的罪名,使我身陷囹圄。警察们三天两头逼审我,用种种不人道的手段对待我,要我捐供所谓“通共”的内幕,并且恫吓说要送我到火烧岛去。

“一朝进公门,九牛拉不出”,在警署地下屋我一直过了三个月,全仗朋友在外奔走营救,连钱师长都找了他的一些老关系。但警察们却是些认钱不认人的家伙,一直久押不放,也不送院审判。我气恨交加,大病一场,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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