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大隋兴衰四十年1·东亚霸权 > 第十一章 万物维新

第十一章 万物维新(9 / 10)

律规定,最重的罪行有十种,分别是:谋反,就是危害国家;谋大逆,就是毁坏皇陵、皇宫、宗庙一类的皇家建筑;谋叛,就是阴谋叛国;恶逆,就是殴打和谋杀父母、公婆一类的尊长;不道,就是投毒、灭门这样引起社会公愤的罪行;大不敬,就是盗窃皇帝专用物品,或者因为失误而威胁到皇帝的安全;不孝,就是辱骂父母,在给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吹拉弹唱;不睦,就是卖掉或者谋杀五服以内的亲属,或者妻子殴打丈夫;不义,就是杀害自己的老师和长官,或者妻子不给丈夫服丧等;内乱,就是强奸近亲或者和近亲私通。这十种罪行都是罪大恶极,即使皇帝下令大赦天下的时候也绝不赦免。

把这十种罪名通盘考察一下就会明白,这一共是三类案件。

第一类是危害国家和皇帝,一共占了五条,分别是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义。

第二类是危害家族伦理,一共占了四条,分别是恶逆、不孝、不睦和内乱。

第三类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只有一条,就是不道。

从这个比例可以看出,隋朝的法律在维护礼教,维护伦理秩序。

中国古代讲究礼别异而乐合同。音乐是讲和谐的,众音和谐,才能奏出美妙的音乐。但礼是讲差异的,所谓礼,规范的就是人和人之间的等级秩序。在等级秩序里,家长地位比子孙高,丈夫地位比妻子高。所以,如果子孙敢打骂尊长,妻子敢打骂丈夫,那就是重大罪行,不能宽恕。而中国又是讲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皇帝就好比全国人民的大家长,长官就是一个地方的父母官,所以,在家挑战家长罪大恶极,在国家挑战皇帝、挑战长官也是罪大恶极。这就叫援礼入法,礼法合一,这才是立法原则的重中之重。

隋文帝制定的这部《开皇律》在历史上的地位太高了。

首先,它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框架,此后的唐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