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显了一点颜色给她看。那个可怜的约翰,几千里路跟了来,就这样在舞会里被扔在一角。
我说:“你跟约翰去跳舞吧。”
“为什么?”她凝视我
“他对你很好,你不该觉得他‘好玩’,不要伤害他。”
“好的。”她说:“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不喜欢他,他在这里又不念书,吊儿郎当,我常常劝他回去,他又不肯,不关我事。”
“你真的要他回去?”我说。
“嗯,我不喜欢他,”她停了一停,看着我,“我喜欢你。”
她说得这么爽快,这么自然,但是这么要命,我的心狂跳起来。这个女孩子,她喜欢我,待我也不过如此,假使不喜欢,又该怎么样?我真的不知道了,我连忙警告自己,叫自己的骨头不要太轻,尽管她说了喜欢我,那也不过是消除了敌意而己,并不代表我已经得到了她,要得到她?差远了。
我微笑,“谢谢你看得起我。”
“你中国味是很重的。”她笑了。
“我是中国人,小姐,你想我有什么味道?”
“你说话,可不可以减少一点讽刺呢?”她问我。
“好的,“我说:“我一定改,怎么样?”
她很满意。
“你大概希望每个男孩子都做你的奴隶,听你的命令?”
“不不,”她惊异的说:“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希望男孩子象男孩子,我不喜欢约翰,因为他一天到晚跟来跟去的,讨厌死了。”
我点点头,物极必反,对女孩子不能过份迁就,不然的活,她们开头是得意,后来就变得厌腻了。妈的,这年头,做男人也难。我又不喜欢一团糯米粉似的女孩子,没味道,所以只好侍候玫瑰玛璃这一种女孩子了。
苦命。
不过我真没猜到今天晚上会这么高兴,我会与她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