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上的碎片扫到门口那里,有书本、碎花瓶、装饰品碎片、老照片、录像带、胶片、婉妲的很多活页笔记本、CD、DVD、纸片和文件,总之有好多东西,都是小偷从抽屉,从两个房间墙壁上的架子上翻出来的。
这对于我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最后我看到腾出来不少空间,十分满意。我决定把书房也整理一下。我叹息着坐到地上,把地上的东西进行分类:书籍、文件还有其他零碎的东西。刚开始我动作很快,让我痛心疾首的是:有不少书被撕成了两半,封面也不见了,扔得到处都是。哎,事已至此,我只能把完整的书放在一边,把那些被毁掉的书放在另一边。但我犯了一个错误,我从书堆里拿出一本翻阅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看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用笔画出的段落。我觉得很奇怪。我为什么要把有些词圈出来呢?是什么促使我在一段话旁边标注一个感叹号呢?现在看着这些话,我觉得毫无意义。我忘了我在整理书房,是为了让婉妲起床后不要那么沮丧。我忘了我在这儿收拾是因为我睡不着,因为天太热了,也因为我觉得不安全,我担心小偷又回来了,他们可能会威胁我们,把我们绑在床上殴打。但我却在这里看自己以前划的重点。我看了几页,努力回想我钻研这些书的时间(一九五八年,一九六〇年,一九六二年,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我不想追寻作者当时的心境——这些作家都已经被人遗忘了,书页也泛黄了,书中的观点也已经过时,不符合现在的文化主流——我回忆的是当时自己的心境,就是那时候我赞同的东西,我的信仰、思想和未来。
夜晚越来越寂静了。在那些做了记号,标注感叹号的话里,我找不到任何有共鸣的东西(那些优美的语句怎么了?它们当时那么打动我,怎么会失去意义,或者说为什么会变得面目全非、尴尬又可笑呢?)。最后,我决定不再管那些书了。我开始整理纸盒,放纸片和阅读卡片的文件夹,还有我二十岁之前写的小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