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疆吏,尤当慎择有风力、知大体者,随时劝导,遇事弹压,庶不至别滋事端。”最后归结到宪法,主张先“正名定分”,引“日皇所谓‘组织权限,由朕亲裁’;德相所谓‘法定于君,非民可解’,”意在言外地表示:“将来的宪法,必当出于钦定,而不可由国会厘订。”至于制宪的程序,该等到“将来各处奏报到齐,必须慎择贤才,详加编订,于西法不必刻划求似,但期于中正无弊,切实可行。”
如此立论,在守旧派,尤其是揽权日甚的少年亲贵,自然击节称赏,一般人看来,觉得除掉“颂圣”不免肉麻,批评敢言的记者、教员,持论过苛以外,由于他承认立宪的要求,为“人情所恒有”,所以并未起多大的反感。至于对宦海升沉特感兴趣的人,则着眼于“东南各省疆吏,尤当慎择有风力、知大体者”这句话,认为是针对两江总督端方而发,东南督抚,或者会有调动。
这篇文章只引起批评,并未引起风波,但传到海外,保皇党纷纷大哗。于是到了六月里,军机处接到一个怪电报。
这个电报发自南洋,是个电奏,自署名叫作“法部主事陈景仁”,自道是政闻社社员,电文中将于式枚狗血喷头地痛骂了一顿,请朝廷“革于式枚之职,以谢天下。”
“荒唐,荒唐!”张之洞看完这通电报,大摇其头:“时逢末世,什么怪事都有!各位看,该当作何处置?”
“革职不就完了!”世续答说“主事无专折奏事之权,光这越分言事,就可恶之极!”
“且慢!”袁世凯另有看法,“陈景仁所恃者政闻社,政闻社又何所恃而敢如此猖狂?”
此言一出,满座默然。最后是庆王奕劻开了口:“不必多问了!我看,只拿政闻社请限期立宪,跟这姓陈的并作一案,发一道上谕。各位看呢?”
大家都知道,政闻社跟肃亲王善耆有关系,所以奕劻主张“不必多问”。不过陈景仁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