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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章(20 / 32)

系何许人?何以会在南洋?张之洞认为应该查一查。

“何妨先找一部‘缙绅’来看看?”

世续这句话提醒了大家。随即取来琉璃厂荣禄斋印刷的,光绪三十四年春季及夏季的缙绅录,遍查法部官员,就找不到一个名叫陈景仁的主事。

“莫非是冒名开玩笑的?”张之洞说“如本无其人,则煌煌上谕,无的放矢,那可不成事体了!”

“冒名是不会的。”世续又说“照我看,此人在法部怕查不出来,必得到吏部才有着落。”

这一来,袁世凯也想到了,“或者是个捐班主事,”他说:

“从未到过法部。”

他的猜测不错,吏部司官查复,陈景仁是捐班主事,本来分发刑部,一改新官制,便变成了法部主事,听说此人是南洋的一个富商。

只要有这个人就好办了。由张之洞口授大意,军机章京拟好一个旨稿,呈堂传阅。袁世凯看上面写的是:“政闻社,法部主事陈景仁等电奏:请定三年内开国会,革于式枚以谢天下等语,朝廷预备立宪,将来开设议院,自为必办之事。但应行讨论预备各务,头绪纷繁,需时若干,朝廷自须详慎斟酌,权衡至当。应定年限,该主事等何得臆度率请?于式枚为卿贰大员,又岂该主事等所得擅行请革,闻政闻社内诸人良莠不齐,且多曾犯重案之人,陈景仁等身为职官,竟敢附和比昵,昌率生事,殊属谬妄。若不量予惩处,恐侜张为幻,必致扰乱大局,妨害治安。法部主事陈景仁,着即行革职,以肃官常。”

“我想改一两句。”袁世凯提笔勾抹添写了两句,再送张之洞看。

一看,“以肃官常”四字勾掉了,添了两句:“由所在地方官查传管束,以示薄惩。”张之洞便即问道:“陈某人在南洋,如何命地方官查传管束?”

“这加个伏笔。”袁世凯说:“此人倘敢潜回内地,就可以责成地方官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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