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这里来还是这么穿。皮帽子是专门为了假日才戴的。他们中有些人帽子甚至比这顶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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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洛莉丝在他面前放下了一杯茶。“想什么呢?”她问。
“回想着假期。”
“别在意了,”她说,“随它去吧。为什么不带狗出去散散步呢?”
他喝了茶,牵起皮带,狗期待地看着他,就好像想说些什么似的。“走吧,孩子。”他说。
他向左拐,走上林荫道,朝西斯公园[2]走去。道上一片绿色。耶路撒冷曾经是金色的,曾经是一座沙与石的城市。他们走过好几个街区,经过了熙熙攘攘的店铺,里面堆着高高的甜食、水果或亮丽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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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床单就不见了,”导游对德洛莉丝说道,“耶路撒冷综合征。”
“从来没听说过。”德洛莉丝答道。接着又对莫里森说:“你听说过吗?”
“我刚走神走得有点儿远。”莫里森说道,“那是什么?那扇门上贴的印花图案?”
“那是为了欢迎某个从麦加朝圣归来的人。”
“这就对了,”德洛莉丝说,“对我们来说,朝圣该来耶路撒冷。但别人可能去其他地方,甚至在圣地也依旧有人外出朝圣。”
“没有人来伦敦,”莫里森说,“没有人来伦敦朝圣的。”
德洛莉丝没理他。“所以说,他们就离开了?”她继续跟导游聊着,“太太购物回来,或是从博物馆回来,发现床单没了。”
“没错。”导游说道,“她去前台,对服务员说不知丈夫去了哪儿。”
德洛莉丝将手搭在莫里森的手臂上,就好像要确认他在场一样。“那么他去哪儿了?”
“他得了耶路撒冷综合征。他在街角,除了一件宽外袍什么也没穿。事实上那件宽外袍也只是床单。他在布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