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想要摸摸她有没有被烧糊涂。
一只手便抓住了他的手,指腹上有厚厚的茧子,没有一点女子的滑嫩,粗糙而厚实,她抓着他的手,按在了自己额头上。
她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我没发烧,很清醒。”
花满觉得自己发烧了,脑袋被烧了,晕晕乎乎恍恍惚惚红红火火,就听见那个又粗又哑的声音在耳边响着。
“花满,我欢喜你。”她盯着他,目光如炬,“特别特别欢喜。”
“……”
他失声了,瞪大着一双兔眼,手还覆在一个有点凉的脑袋上,全是汗。
“从七年前开始。”
她说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像从胸腔里厮磨了很久才挤出来:“我走了很远很远,杀了很多很多人,才来到你眼前。”
花满目瞪口呆,震惊得他兔子毛都抖了抖。
原来,平时越闷不吭声的家伙,认真深沉起来,越戳心窝子。
花满嗓音都抖了:“因、因为我给你取了名字?”
她摇头,眼神特别特别清澈又明亮,那样艰涩却又坚定,一字一字掷地有声,能砸进人心坎里。
她说:“因为是你。”
花满:“……”
懵!大写的懵!原谅他母胎单只的兔子,还不懂太深奥的儿女情长。真的,他活了十几年了,第一次意识到,他竟如此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魅力四射……
完了,不敢看她柔情的眼了,还不如看她满眼杀气来得痛快,花满眼神左右闪躲,支支吾吾了很久,憋了一句话出来。
“我、我有欢喜的人了。”
说完,花满拔腿就跑了。
屋里的人自嘲地笑了笑,将脸埋在了掌心,有泪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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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觉得兔子喜欢的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