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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赴苗疆异族风情(28 / 32)

娘子的手指头也脱皮啦!牙齿也流血啦!真令人惨不忍睹。

不过这对新娘子也有好处。

经过这一夜,能让新郎记一辈子,新婚之夜,新娘子解救之恩,从此夫妻倍加恩爱。

他们看完了瓦族的“捆婚”,又去了“景颇族。”

景颇族,在苗区中该算富有的族群了,所穿的衣服也不像那几个族群,全是一窝黑。

而是穿红戴翠,鲜艳极啦!

尤其身上所戴饰物,大多为银器与珠宝,更妙的是,男的全可以算得上英俊,女的个个全都鲜艳。

景颇族虽然有这么多好的条件,可是男女关系方面,可就不怎么妙啦!

怎么个不妙法呢!

原来他们这-族的婚姻,叫“指腹认父。”

乍听起来,这名词很新鲜,怎么个“指腹认父”法呢?

原来女孩子长大之后,由老爸把她带到寨子口上的一间大茅屋前,留她一个人住在那里,叫同族的年轻未婚小伙子来“串”,串的人越多,父母就越有面子当然了,这些年轻未婚的小伙子,早就注意到同族年轻的女孩子了,一发觉哪家的女儿送进了大茅屋,谁不想来拔头筹,开苞见彩?

可是女孩子对初夜的郎,可要自己选,当然啦!谁被选中,那比中六合彩、大家还高兴呢!

初夜过了,封条也撕了,那同族的未婚的哥儿们,轮番上阵吧!

有人问了,这像什么话,女孩子要是不肯干,她爹妈该怎么办?

你别看三国掉眼泪替古人担扰,景颇族自古以来,还没发生过呢!

真要有个女孩子不愿意的话,老爹爹打也把她打到这间茅屋里去.这么说来,那不跟“烟花女子俏梳妆,洞房夜夜换新郎”了么?这得到啥时候才能离开这个窑哇?

别急!心急喝不了热稀饭,时间到了,自然就可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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