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一个,正在写第二个。
已经写了的一个是“篡”字,看来,第二个要写的,还是那个“篡”!
他那在写字的手,仿佛在抖动,他双眼竖盯着自己要写的字,看起来像是要把自己生命之中,最后一分气力,贯彻进他写的字中。
我只感到自己面部的肌肉,也不由自主在抽搐,啊啊!有野史记载着,他一共写了十二个半“篡”字,现在才第二个。
这时.他在想什么呢?他应该知道,至少还要有几百人,会因为他的行为,而跟着死亡,灭十族:连学生都不能幸免!
(他在那时不会知道正确的被杀人数,后来,证明被杀者有八百六十众人,不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幼,甚至是婴儿,都不能幸免,八百七十余人,完全无辜!只不过因为他们和这个受刑人有人际关系而已。)
而他,明知道,自己不肯为新皇帝写登基诏书,会有这样的结果,他还是作了这样的选择,为什么呢?总有一种信念,在支持着他的行为。看他这时的神情,愤怒之中,带着卑视,那种卑视,自他的眼神中可以找到,自他的口角上可以找到,甚至在他的眉梢中也可以找得到。
支持他宁愿选择这样可怕的下场的信念是什么呢?叔父做皇帝,还是侄子做皇帝,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大关系呢?
可是,他就是那样固执,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坚持他的信念,认为新皇帝的行为不对,应该受到谴责。
他所谴责的,看来不单是帝位之争,而是信念之争,是维护正当,谴责不正当之争。叔父把帝位在侄子的手中抢夺过来:篡!
凡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什么的行为,都可以包括在内,上至用武力把本来属于老百姓的权力化为己有,下至剪径的小毛贼,甚至也可以包括一切巧取豪夺的行为,一切心灵上丑恶的想法,一切人类丑恶的行为在内。
唉,方孝孺被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