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王,足足混了五十年,道行够不够?”
“够,够,太够了,足可当我师父的师父!”
糟老头笑的颇为得意,抢回酒坛又灌,又啃几口烤鸭,才又说道:“其实这酒也是人家不要的,把它埋在地下安葬,多可惜,老头我不忍美酒糟蹋,就把它挖出来,让它找个知己啊!”
原来这老头也是前来偷酒喝,如此一来毛盾心情为之笃定,不过他倒对老头有了好感——
同好品酒的好感,随即说道:“挖个酒岂不大动干戈,你行吗?”
“怎么不行!老头我自有妙计!”糟老头颇为得意:“传授你一点秘招,挖酒是笨蛋行径我只要找支细如筷子的空竹管往地下一插然后这么一吸,什么美酒也都像泉水般冒出来,等抽光后,要加入二锅头,太白酒或让它空着都自由自在,最后再塞个饭粒封住泥口,神不知鬼不觉任谁也甭想找出毛病,二十年来从未失败,不像你……”
糟老头捉笑的可以。
毛盾不甘示弱:“我更简单了,手到肉来,要吃多少有多少,一切烦恼都没有。”
“烦恼才开始呢!”糟老头讪笑不已:“那串烤鸭正好一百只,现在少了三只,明天保准大大轰动,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让它保持一百只不动它的原因。”
“那……我……毛盾顿觉不妙,一时也想抢回老头手中那只尚未被啃的烤鸭。
糟老头一闪手,躲掉他的抢夺,呵呵笑道:“别急,少都少了,少一只跟三只都差不多,你急什么劲。”
“怎么办?”毛盾放弃抢夺:“通常厨房丢了肉都如何处理?”
“那得要看辈分了。在我来说,老前辈,谁也不放吭声,而像你这种小混混,最少要把你烤成烤鸭才能弥补损失。”
毛盾瞧着张开而扁平的四肢,不禁吞了一口口水,说道:“还好我没被披发现……”
“这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