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建议,甚至皇帝颁发命令的草稿,都一并拟好呈上。——当时术语称为“票拟”和“条旨”。皇帝即根据这些签注,加以批示。于是,不久之后,大权遂渐渐滑入大学士之手。大学士成为没有宰相名义的宰相,内阁也成为没有中书省名义的中书省。
内阁大学士有数人之多,并不是每一位大学士都可签注意见,必须资格最高,深得皇帝信任的人(往往是华盖殿大学士,华盖殿后来改为中极殿),此人即世人所称的“首相”——首席宰相。但大学士毕竟不同于正式宰相,正式宰相可以单独推行政令,大学士便无此权。他只能依靠“票拟”一一签注意见,来窃弄皇帝的权力,只有黑市地位,没有法定地位。
更主要的原因是,大学士跟皇帝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对皇帝如何裁决,是不是依照他签注的意见裁决,甚至会不会作相反的裁决,大学士都不知道,他们也很少有向皇帝当面陈述解释的机会。事实上,到了后来,皇帝深居宫中,不出来露面,大学士遂数月数年,或数十年,都看不到皇帝的影子。他只有依靠这种脆弱的“票拟”,维持权力。而此票拟,却要仰仗宦官转达,并仰仗宦官在皇帝面前作补充说明。皇帝所颁发的命令,也由宦官传递,有时用批示,有时用口头,宦官的权力遂日形膨胀。而皇帝和大学士之间,往往互不认识。皇帝对大学士的印象,全来自宦官的报告。于是,政府大权又从大学士手中滑出,滑到宦官之手。我们可用下表显示明政府在下世纪(十五)中叶后所呈现的组织形态。必须对此形态了解,才能对明王朝了解。
宦官,在蒙古帝国时,改称“太监”。太监本是宦官中的一种官职,后来演变为凡宦官都称太监。明政府的宦官组织,共有四十个机构(十二监、四司、八局、十六杂房)。司礼太监仅只是四十个机构中十二监之一的“司礼监”的首长,但却是一个最高职位,可称之为宦官之王。原因很简单,他负责伺候皇帝,并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