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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第十四世纪(15 / 23)

英国于一百年前的上世纪(十三),即颁布《大宪章》,保障人权,非经过法院审讯,对人民不得逮捕监禁,而中国却出现诏狱和廷杖。

六绝对专制制度的建立

明政府建立之初,仿效韩宋帝国,中央政府设立下表所列的三个机构,作为中枢。由中书省首长,担任宰相,作为皇帝的助理。中书省内设立六部,负责全国行政。

本世纪(十四)八十年代,朱元璋诬陷宰相胡惟庸谋反后,即下令撤销中书省编制和宰相职位。摆升六部为一级中枢机构,各部首长(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皇帝不再设立助手,而直接向各部发号施令,已经够专制的政府,此后进入更绝对的专制。朱元璋另外成立一个秘书机构,称为“内阁”,所委派的秘书,称为“大学士”。大学士冠有某殿某阁字样,以资分别(殿阁都是宫廷中的建筑物)。大学士的职位很低,只正五品,比各部首长(尚书·正二品)要低三级,等于各部最低的助理科员。

中国有史以来在政治上占重要位置的宰相制度,从此消失。皇帝遂在没有助手帮手的情形下,单独处理帝国事务。朱元璋对此一措施沾沾自喜,认为是他最高智慧的结晶,可以永远保持明政权于不坠。所以他下令说:“后世子孙永不许恢复宰相制度,如果有人如此请求,即以叛逆论罪,凌迟处死。”

然而,问题就发生在皇帝身上,朱元璋来自民间,政权又由他创立,对繁琐的政务,还可以勉强应付。但他的后裔却是一群花花大少——而且是一群恶少,生长在深宫之中和女人、宦官之手,面对着千万种变化莫测的帝国事务,必然手足失措。本世纪(十四)末年,朱元璋平均每日要亲自批阅一百五十件奏章,裁决四百种案件。从前有宰相可以帮助皇帝,如今没有人能为他分担,他也不准别人分担。花花大少皇帝只有依靠内阁,命那些大学士在每一个奏章或案件上,签注意见,写出对该事的分析和应如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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