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掌柜理直气壮地告诉崇祯几人。
“知府大人亲自下令,住店需缴行安税。”
“何为行安税?”
“外地人到了大同,若想相安无事、受官差庇护,便要交这笔钱。
不交不许住店。
且全城宵禁,夜里还在街上的,一律当成奸细抓进大牢。
吃饭也要钱,名曰食宁税。
若不交,也一样不能住店。”
崇祯笑了。
然而他还是笑早了。
外地人进城当日不得出城,理由是边镇戒严,防止奸细潜入。
出不了城,就必须住店。
不住店,就得流落街头。
流落街头,宵禁一到就会被当成奸细抓走。
一环扣一环,环环有理,盘剥得滴水不漏。
翻遍《大明律》,也难挑他的错。
钱是客栈掌柜收的。
宵禁是知府职责所在。
他看似守法,却把百姓拿捏的死死的。
崇祯没说什么,住了下来。
客栈老板登记,询问几人是做什么的。
答曰,行商。
客栈老板告诉几人。
“想在大同做生意,得先去宜春楼摆上一桌酒席,五十两银子。”
宜春楼,本是妓院。
所谓酒席,并非有酒有菜。
只是花钱买一块木牌。
有了木牌,衙差才不会找麻烦。
如果生意做的大,则要去四海楼摆千两酒席,换更高等级的通行牌。
整个流程没有官差参与,查下来他马士英没有任何过错。
顶多牵出一个老鸨和几个无名小吏,轻轻松松就能糊弄过去。
更重要的是,他头上还挂着一纸天启年间的褒奖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