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悯,其行可恕。”
他将黄世仁的恶行一一列举,并明确指出其触犯的律法条文。
“综上,赵阿大故杀黄世仁,依律当斩。”
“然察其本为孝子,事由恶霸逼凌,情堪矜悯。”
“黄世仁夺产欺民,亦干法纪。本官以为,此案不可一概而论。”
“拟奏请上官,援引‘留养承祀’之例,减等论处,判杖一百,流三千里。”
“然其母年老无人奉养,嗷嗷待哺,若径直流配,其母必亡。”
“圣人以孝治天下,律法亦当体现仁孝之精神。”
“可否准其戴枷服役于本地,待母终老后再行发配?”
“黄世仁巧取豪夺之三亩祖田,应查证原抵押契约,若确系高利盘剥,应判归还赵家。”
“其借贷十两白银,按大乾律法,赵阿大偿还十两白银,年利三厘,共计偿还十一两一文五钱!”
判决写到这里,尚未结束。
陆明渊深吸一口气,又在末尾添上了对黄家家丁的判罚。
“黄家家丁,助纣为虐,虽未直接杀人,然亦为帮凶,当以《刑律·斗讼篇》中‘帮凶伤人’之罪论处,各杖八十,以儆效尤!”
当最后一笔落下,陆明渊只觉得胸中一股郁气,随着这酣畅淋漓的判词,一扫而空。
他没有去想这份判词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也没有去考虑主考官看到这份“离经叛道”的答案会是何种表情。
他只知道,这是他心中的法,是他所理解的“仁政”与“王道”。
法,不外乎人情!
他轻轻吹干墨迹,将试卷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再无疏漏。
每一个字都工整清晰,每一段论述都逻辑严密,整张试卷,宛如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铛——铛——铛——”
悠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