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的小食品加工店。
四、依据《燕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意见的通知》(燕政办发〔2005〕95号)的规定,现场制售食品的行为,无论发生在市场内或市场外,均不归质监部门监管,这一规定的本身就已经明确,现场制售食品不属于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领域。
……
天元区质监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
吴局长看完后,脸上露出了喜色,他问玉军:“这个现场制售的定义有关部门会认可吗?”
“卫生部是《食品卫生法》的主管部门,该《手册》是卫生部为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而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和工作指导手册,所以,该定义具有权威性。”
“法律法规对现场制售的监管有什么规定?”
“现场制售食品作为一种特定的经营方式,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分工对此监管职责归属没有明确界定,但市政府95号文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个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该文件规定,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市场外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行为)的监管。”
“你手头有这个文件吗?”
“有,这个就是。”
吴局长看后,又递给杨副局长:“你也看看。”
杨副局长问玉军:“如果食品办和有关单位都坚持这就是一家食品小作坊,我们该怎么回击他们?”
“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文件都已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也就是说,食品小作坊和现场制售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他们坚持己见,就请他们拿出依据来,我相信他们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