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不错,那您可知,红薯的用处远不止于此?”
沈正泽抬眸看她,神色了然:“你是为齐绍安?”
红薯进城那一日,浩浩荡荡几十车不止,他早在回江州那一日便听说了,自然也知道红薯是齐绍安带来的。
齐绍安的案子他未曾开始审理,只是捉了人。
江茉没有回避,坦诚点头:“是。齐绍安虽非本地人士,但他带来的红薯,于百姓而言是天大的好处。”
“如何好?”沈正泽目光落在她的面纱上。
若她脸上的疤痕治好,就不用日日戴着面纱了。
“我曾听他说过,这红薯不挑土地,哪怕是山地薄田都能种,而且产量极高,一亩地能收三四石,若是照料得好,甚至能到五石。”
这话让沈正泽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
眼下粮价虽稳,但每年总有地方因旱灾、水灾歉收,百姓们常要靠杂粮度日,甚至吃不饱饭饿死很多人。
若是红薯真有这般高的产量,且耐贫瘠,那能解决多少人的吃饭问题?
江茉朝后面招手,侯着的鸢尾去厨房又端出一盘红薯。
两个冒着热气的红薯一大一小挤在一起,其貌不扬,却香的很。
沈正泽目光落在那盘红薯上,只见外皮烤得焦黑皱缩,边缘还带着些微炭色,热气裹着浓郁的甜香丝丝缕缕钻进鼻腔。
不同于酸辣粉的浓烈刺激,这香气温温润润,像冬日里晒透的暖阳,勾得人心里发暖。
他伸手拿起那只稍大的,指尖触到外皮时还带着烫意,轻轻一掰,焦脆的外皮裂开,露出内里橙红绵密的薯肉,连空气里都飘着股让人安心的甜意。
他凑到嘴边咬下一口,薯肉在舌尖化开的绵软没有半分粗糙感,反倒像揉透了的蜜糖糕,绵密得能抿成沙,甜意自然,不齁不腻。
不同于米面的扎实、芋头的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