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人皆是要求儿女子孙读书写字,沾染书香气息,因而宋晴薇还在家中之时,在家学之中读书认字,字写得颇为不错。
而宋晴薇在现代社会之时,时常以练字来静心,对写字也颇有心得,也是拿得出手的。
现在两重记忆结合,宋晴薇自认可以做好这件事情。
的确,这个时代,识字的人不多,记账写信皆是需要人代笔,读书人在街上摆个摊位,无论是给人代笔还是售卖字画,便能有口饭吃。
但……
桂妈妈颇为担忧,“可姑娘女孩子家家的,去街上摆摊写字,给人代笔,怕是……”
不妥。
“并不是要去街上摆摊,不过是想接些抄书的活计而已。”宋晴薇解释道,“孩童开蒙需要些教导基础学识的书,可许多书生却碍于面子不愿做这样显得低人一等的活,书铺想来也缺这些东西。”
“我写上一副自己的字,让书铺看上一看,揽些活计,每日不必抛头露面,也不用花费太多力气,还能赚钱银钱,何乐而不为?”
“且我打算抄书之时,字也伪装些许,不让人看得出来笔迹,如此也免得往后惹下麻烦。”
事情考虑的可谓十分周全。
引得桂妈妈都连声称赞,“姑娘聪慧。”
“桂妈妈也别忙着夸我,只是先试一试,还不见得能行。”宋晴薇道,“明日还需桂妈妈与我一并去上一趟县城。”
“好。”桂妈妈笑眯眯应下,“老奴陪姑娘一起去。”
墨磨得差不多,桂妈妈趁着天气还算凉快,便去打水洗衣,宋晴薇则是继续写字,准备多写上几张,多去几个书铺碰碰运气。
日头升高,白芷从县城回来,满脑门子都是汗,将包袱撂下便拿了水瓢从水桶中舀了水来喝。
咕咚咕咚的。
“给你晾的有烧开的水,喝这个容易闹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