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呢!”
他急了,“那你说,我到底是谁的儿子?”
她突然转过身,眼神凶狠地看着他。
“你就是个杂种,野狗,是个地地道道的畜生,你谁的儿子也不是,他们不配,谁都不配,没有人配……”
月光下,三十出头的女人,腰肢依旧很细,颈脖纤长,皮肤白得像玉一样……
陆时不知为什么,眼眶突然有点发热,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涌出来。
他没好气道:“别死得太早,说不定我这个杂种,还真有让你荣华富贵的那一天。”
“我呸!”
女人朝他碎了一口,“做你的春秋大梦呢,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
……
十六岁零二个月。
在一个秋阳高照的日子,陆时大摇大摆的走出陆府,到街角雇了一辆马车,直奔扬州。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石场的那些汉子们说,扬州的瘦马都是人间尤物,他得试一下自己真太监,还是假太监。
陆时不知道男人对这种事情,是不是都是无师自通,反正他是。
他感觉自己像冬眠了数年的蛇,一下子被唤醒过来。
从那天起,扬州的欢场上,多了一个年轻英俊的书生。
这书生有一副像采石汉子的健硕身材,她们为他争风吃醋,为他要生要死。
陆时有生来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绕着,爱慕着,这里没有人叫他野种,杂种,小畜生,她们都含情脉脉的喊他陆郎。
陆郎,哪里不舒服?
陆郎,你怎么不开心?
陆郎,你别走,你走了,我就活不成!
这便是所谓的温柔乡吧!
陆时心想:温柔乡,英雄冢,反正我又不要当什么英雄好汉,便是死在这里,这辈子也值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