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就杀人的狂徒。
虽然为首的‘羊角’身上有种街头的气质,但她身后的姑娘可不是。
她还没有褪去训练的痕迹。
女仆的站姿,下意识的礼节,以及,讲话时的称呼,斟酌后的用词。
尽管她发言较少,可耐不住钱德森不停讲话。
“暴徒和狂犬。没有哪个混混会给自己起这样的名字,两位女士,你们有颗男人的心。”钱德森从第一层抽屉中翻出一只怀表,扔进麻袋里。
羊角曲解了钱德森的意思,有些得意:“就跟警察说吧!可没有人相信,两个男人,会被两个女人抢走了钱——你们可要小心登上最近的报纸…”
“‘被女人抢劫的钱德森父子’——怎么样?”
菲利普·钱德森赞叹:“真是个好计划,女士。你们这么干了几次?”
“五次。”
“我一次都没听说过。看来那些‘绅士’都一样选择了隐瞒,对不对?”
女人仰了仰头:“当然。尊严可比这点钱重要得多,钱德森先生。”
钱德森深以为然:“你们是个团伙?看来还有名字?”
“「茶话会」。”羊角似乎就等着他问这句话,接的很快。
“茶话会?”钱德森顿了顿:“这可不像个犯罪团伙的名字。我还以为会叫什么血匕首,哀嚎双发之类的…我之前光顾过一个姑娘,她外号就是‘沉甸甸’…”
“爸爸。”
“好吧,我就顺口说说…”
钱德森的话把羊角逗得前仰后合。
她挺喜欢这个风趣的老家伙,不像之前劫过的四家,满口道德与信仰,在发现她们是女人后,又开始讲那些什么家庭天使的美梦故事——装模作样,让人烦。
这位菲利普·钱德森一点都不。
“你可我之前见过的倒霉蛋不同,钱德森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