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瞬间下了决定,回头抬手一挥:“你们两个都曲,速速去追贼首,其他人,随洒家直去中军!”
千余重骑,瞬间分兵。八百骑再突充军,二百骑直追贼首。
那人群之中的范云,心中一喜,为何,只待分兵一开,他立马从人群之中变到了队伍最前最外。
他属于追贼首二百骑之中,立马打马再往侧边占了位置,抬头去看,四五十步外,正是一贼用肩膀扛着自己人头在跑。
可惜,是个无甲之辈。
长枪腋下夹紧,快奔快奔,长枪从腋下就出,开张了,一个!
只值十贯。
又打眼去看,又是一个!十贯!
快快快!
再来十贯!
再快再快!披甲贼,还是骑兵,百十人,就在不远!
那百十骑,正是邬福,无奈了,这么被咬着,必是一个一个被身后掩杀殆尽,好在追来的官军也不多,不论如何,当要绕场奔一奔,绕个方向,转头迎敌,如此才有生机。
没有其他办法了,迎敌一战,只恨这江南小马,着实跑不过人家的高头大马。
只待片刻,绕了个迎头对敌,两军甲骑,已然就是对冲之势。
马自有灵,并不迎头相撞。
其实舞着兵刃,拼命在挥,只看谁更熟悉马匹相错之速度,谁更抓得住那瞬间恰到好处的时机。
两彪骑兵对冲,瞬间无数落马。
一阵错去,只管勒马转向再来,大队头范云心中在算,一个……三十贯!
只待马匹转回来,再看,还在马背上端坐的贼骑不过四五十了,范云已然越发焦急。
再去再去!
都头呼喊有声:“坐稳夹紧,莫要落马!”
只要不落马,哪怕有伤,存活的机会其实不小,浑身重甲,难受重伤,一旦落马,马蹄踩踏而去,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