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汝默说过:优免一款,此指丁粮而言,非指差解也。今以丁粮之则例比拟杂泛之差徭,使衣冠下同袯襫,科甲见笑闾阎,其于列圣养士之深恩,贤臣体国之厚意,无乃稍乖异乎?”
申时行叹了一口气。
他抬头看了一眼王锡爵,亲自给他斟茶,然后拱了拱手:“我既被留了下来,元驭兄何必多虑?”
王锡爵默默喝了这杯茶,没再继续揭老底。
大明的士绅优免,是一个先从定义上慢慢被曲解扩大,又从执行上被无限放大的过程。
太祖也优免士绅,但从来没有免士绅的田赋,免的只是徭役中的丁役。
最初这丁役只是里甲役和县里的均徭,但后来徭役渐渐变得复杂。
均瑶之中,又越来越多的杂泛科则分了出来。
杂泛科则的特点就是没有规则,时间和数量上可能都不确定。
再到后来,徭役又可以纳粮或者纳粮,由县里雇人替役。
王锡爵揭的这个老底,就是申时行当年评价优免的观点。
优免的一直只是徭役里的丁粮,仅仅只是如今徭役之中很小的一部分,更与田赋无关。
申时行认为不该把丁粮和杂泛差徭搞混,也明确说了优免仅止丁粮,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免丁粮改成了免丁田。
差距在哪?
那就是虽然没有明确摊丁入亩,但每一个丁口上所承担的赋税、徭役,实则数倍于丁粮本身。
如果仍然按优免丁粮来计算,至少明面上的规则是按明确数字来算,也能够明确算到丁粮这个均瑶负担的子项目上。
可按照优免丁田来算,那么首先赋税征收类目里就没这个说法,其次执行过程的结果便是丁口徭役和田赋都没了。
况且“一亩田准免三升”的标准,也有待商榷。
比例看似定得不高,却能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