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商业行为。
但是呢,又有另外一个例子,明星接了一些广告,如果广告产品之后出了问题,那明星们也要有责任。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就规定了,“罚要罚到明星本人,不能用经纪公司作为代替。”
同时,帝都也相应有了《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里面对这些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明星代言产品,要充分使用,保证在使用或数量上产生消费者的体验,那种象征性的购买或者使用,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
如果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到时候出了问题,明星不只要面临巨额罚款,还可能会有三年禁止代言之类的处罚。
所以,对于律师事务所这种给钱就随便发律师函的行为,其实早就有很多人觉得不满了。
包括律师行业的一些从业者们。
要知道,放在以前,律师函是真的有用,能够极大促进问题的解决……
因此之前也有人提议,要不要也出台一个规定,律所在审核的时候没有尽到义务的,罚款就不用了,禁止一段时间发律师函或者律师声明就行……
就是不想让那些家伙把一锅汤给毁了,好好的律师函被玩成了废纸。
总之一句话,看到顾得律所发出了律师函之后,自媒体们更加起劲了。
“今天,对就是今天,再给我发文章和视频出去,必须得加大力度,这么好的机会啊!”自媒体公司办公室内,老板正在那里手舞足蹈。
反正就是炒,只要不去抹黑唐方镜,那什么都好说。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有员工突然进来道:“郑总,不好了!”
“怎么了,那个律师事务所起诉咱们了?着急忙慌的,起诉了又能咋样,咱们又没说什么坏话,炒作而已。”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