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changji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yin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ji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jian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jie客,姑娘做陶公馆式sichang,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ji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ji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ji”“chang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国changji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学。流风所及,国人几乎无一不跟changji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ji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国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国历史,有一种“家ji”。家ji是养在豪门的ji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