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活下来了,遇到赵思齐之后,就跟着他走了一路。
赵思齐不喜欢狗。
他身上有狐狸的性灵,对狗天然不喜。更何况是吃尸体的狗,很难说有没有唤醒某种野性或者魔性。
不过这长毛大狗不在乎这个,用一种热切的、温暖的、湿润的眼睛看着他,粉色的舌头舔着他,对他摇动着尾巴,陪着他走了一路。
所以赵思齐也狠不下心驱赶它。
远处的山腰上被雪铺盖着,若隐若现,似乎能看到一座庄园。
赵思齐精神振奋起来,道:“有人烟!可以去求宿一宿,再不济,讨一口饭吃。”
长毛大狗也振奋起来,在雪地里跳着,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疲惫。
赵思齐已然入道,尚且不能避寒,气力也有数,但这长毛犬却比他还精神些。
一人一犬奔着目标前进,但望山跑死马,等到了山上,已经天色漆黑,只借着一点雪光,勉强视物。
白森森的微光里,什么都是黑的。
赵思齐是黑的,长毛犬是黑的,那个庄园的外墙也是黑的,但里头却透着红光来。
灯笼高高挂起,在雪地之上投出一片红。
赵思齐到了那庄子前,瞧见门上写着“白府”二字,那灯笼上贴着大红的喜字,一片喜气。
赵思齐低声对长毛犬道:“在办喜事,说不定还能讨一杯酒喝。”
他敲了敲门,便有两个瘦瘦长长的小厮打开门来,见着蓬头垢面的赵思齐,其中一个小厮便问道:“你是何人?”
赵思齐道:“雪天过路,瞧见贵庄有灯火,便想来讨口饭吃。”
那小厮就笑起来,道:“巧了!若是往日,只怕老爷不肯哩。今日十七姑娘出嫁,乃是大喜事,待我禀报一声,老爷一定不会拒绝。”
赵思齐便默默等候,未有多时,门又打开,小厮引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