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这倒也是好办法,我把不带的全赠与他了,反正他迟早要结婚的,家俱还都新,不算旧。这解决了问题。
兰花来了,坐在一角抽烟,喝咖啡,穿条牛仔裤,一件衬衫,一脸的落寞,也难看得出真表情。与思恩倒是有商有量,两个人咕咕哝哝的耳语着,感情仿佛进了一步。
我不晓得她是抽烟的。打火机夹在牛仔裤后袋里,吸得很寂寞的样子,她是寂寞的。
我始终觉得妻有那种中年女人的忧虑与疑心。兰花怎么会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爱她们的丈夫,老以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个个女人眼红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兰花说:“这层屋子好,我们是租的,可是合约可以再续,再绩续问题,你们装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这全凭思恩,我仍住我那旧地方。”
“何必呢?”我惊异的说:“都订了婚了,这什么年代了?省一点,这里三个房间,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这个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挤眼睛对鼻子,包括思恩在内,谁也不爱看见谁早上起床如厕刷牙洗脸。”
我既好笑又好气,“啊,照你那理论,将来结了婚,你住三楼,他住二楼!”
“我们是不会结婚的!”
“兰花,你别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没话好说了,说多了,你既不了解,又生气,你随我们去吧。”她断然的说。
她请我别多管闲事。
根本是,他们什么年纪了,我还做什么褓姆?自己不识相,活该听难听的话。
我们就这么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习惯下来,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为买了套差不多颜色的沙发,我老觉得有个人坐在角落上抽烟,一条牛仔裤,一件旧衬衫,那人是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