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他们都是写作人?”
“是。”
“那么,他们哪里还有时间写作?”
那小姐一呆,答不上来。
“不不不,我不接受访问。”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喜欢。”我坦率到极点,“人各有志。”
“太可惜了,读者都想听你的声音,陈先生,你现在好红。”
红?我?我黑过墨斗。她弄错了。
“小姐,我不接受访问。”
“任何访问都不?”
“你说得对。”
她悻悻然,“是你自己说的,你要作数,别家也不准。”
“你放心,我说过的话还算数。”
谁知没挂下电话多久,翡翠电视台来找我
“活力节奏是我们的新节目,陈先生,能否做我们的贵宾?”
活力节奏还能同我有关系?这班人一窝蜂乱拉夫,根本没有做筹备工作,对邀请的客人一无所知,我真的拜服。
又一轮“不”把他们打发掉。
写了那么久的稿,忽然有了红的假象。
而红的真象是拥有读者。
读者是一群很率真的人,因他们付钱买书的缘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非看得一清二楚不可,反而是一些书评人,戴着七彩的眼镜,时常把事实扭曲,如对牢哈哈镜,也不知是什么理由。
倪匡说过:“真奇怪,写那么多书,哪几本好看,读者全知道。”
我也即将有书面世,好不兴奋。
对牢自己的书,我可以笑眯眯的看上半天,同时很怜惜的想:都是我写的呢,每个字每个标点。那么厚厚的数十万言,怎么写出来的!不是不飘飘然的。
这并不是幼稚,如果没有这一份热衷,谁高兴逐个格子写,写成一本书。
刚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