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她会毫无留恋的走。
自从那次会面之后,我才松口气,姐与我的一段恩怨,也到此为止了。她如今的身份那么矜实,自然不会像亡命之徒,四出惹事。
我问振元,“我是不是很讨厌?为什么连亲姐姐都不喜欢我?”
“我喜欢你,不就够了?”
“不够。”我摇头,“你老老实实对我说,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我好看。”
振元说:“我不知道,世人僧人富贵嫌人贫,被人憎好过被人嫌,你不可能赢得全世界。”
我无奈。
这次我与振元到外国,主要还是要与他女儿见面。看样子姐的婚姻比我的更单纯,所以,她那个时候,何必眼红。
我们动身前一日,小朱打电话给我,说他要结婚了。
我数数日子,至多只有三个月,“这么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觉千疮百孔,都给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论。
“我大姐也要结婚了。”我说。
“我听说是。”
“你们都比我结得快呢,”我说:“当初还为我结婚看不过眼,小朱,当心我把你的事说给令未婚妻听。”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
我挂了电话。跟人歪缠,是要精力的。
我与振元终于动身了。
真是感慨,这半年来,那么多人要我死,要我的名誉扫地,要破坏我的婚姻,为的是什么?顶多我做人嚣张一默罢了,那些人便要拿我就地正法。
我、永远不会与姐姐成为好朋友,我是个记仇的人。
到了美国,见到振元的女儿。
她是一个刁蛮的女孩子,对我不瞅不睬,虽然不用同她一起生活,也令人好不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