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呢?应该是很好的,能做多久就多久,不必负责任的。这后美丽的一个暂时情人。
我一定还年轻,不愿意占这种便宜,是一种骄傲。我说了不。而且没有后悔,将来想起来总要自责的。
到睡着的时候已经是天亮了。
然后我听见了楼下有人声,在门口,我跳起来,披上了晨褛,开了窗口。
玫瑰在楼下与林氏夫妇道别。
两个孩子缠着她。那只狗在那里穷叫。
林太太说:“说走就走,无情无义的。”
“下次再来。”她说。
“下次是几时?”林问。
下雪了。雪缓缓的飘下来。
她身上披着一件银狐的大衣,那种独特的皮草衬看她细致的五官,使我发呆。我真能放弃她的引诱?她是一个传奇,我真能放弃这个机会?
窗口飘进了雪,但是不冷。
林说:“我替你把车开了出来。”
他走到车房,把车开了出来。嘿哈,劳期克马格。
林下车,说:“这种车伦敦大概只有十部。”
玫瑰笑,“连我这种小老婆也有一部,何止千千万万。”
“走吧你,”林太太说:“少给我受刺激,开车当心点。”
她抬头,忽然看见了我,一呆。
她看着我很久,忽然笑了。
我没有。
我没有突。
然后她上了她那部三万五千镑的车子,开走了。在浅浅的雪地上留下了浅浅的车轮印子。
像我这种小男孩子,她是抓一把在手上,吹掉一点,慢慢拣的。她会在乎吗?我关上了窗,拉上了窗帘,我不上门去,自然大把人排着队会去。我不想在一篇传奇里出现那后两三行,客串一个无关重要的角色。
我骄傲。
林太太敲我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