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你回去?」他大概看出我情绪不稳。
「不用,我要走了,明天见。」
「喂,明天不要旷课。」
「得了。」一学期只有一次,他把我当坏学生了。
当下告别,我乘电车,自始站直到终站,又由终站乘回始站,三过其门而不入。
夜凉风劲,电车叮叮,别有风味。
有情侣在车头搂得很紧很紧,在热吻,我不敢看,怕肉麻,真不知这些人怎么可以大胆放肆到旁若无人,我服了他们。
九点钟的时候,我口渴、肚饿,眼皮都抬不起来,再不回去,就要露宿街头了。
我只得下车。
我还以为有人会请我吃烛光晚餐,留住我,不让我走,放最动听的音乐给我欣赏,对我作出许多应允。
我在做梦。
人生不得意事常八九。
我走入横街,天已经黑透。
「小姐。」
我吓得一颗心要从嘴里跃出来。
是警察。
「小姐,你何故游荡?」他问。
「我回家。」
「家在何方?」
「前面。」
「天黑了,少女一个人走路十分危险,我送你。」
嘿,原来还有这种事。
我只得在他护送下,返到家门。
他很礼貌的说:「再见。」
我也说:「再见。」
我伸手按铃。
母亲来替我开门,问我在什么地方逗留这么久,以前我也在同学家做过功课,试过十二点返家。
我也不分辩,连忙抢进浴室,用水洗刷全身。
我在沐浴时想,算了,示什么威抗什么议,英雄不吃眼前亏。
我长叹一声,家多么舒服,而父母维持这个家,也不容易,一切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