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杯子的碎片一起坐在地上良久没动。
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参加之骥的婚礼。
婚后他们与爹妈同住。
家里得一乱字。乱得不可开交。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新房内装修完全拆掉,摆新的家具,据说是黑白灰三色,是之骥的主张。
母亲同我说:“我真困惑,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真命天子。”
我更困惑,房间嫌小,因此把我的储物室都打通了,还是觉得不够大。
父亲问要不要在楼上租一层,照样可以天天派人上去收拾煮食。而婚礼迫近。
七弟像个没事人似,照样上下班,面孔上露出一派“当然我什么都不必管,不然何必嫁人”神色,而之骥是个天字第一号闲人,他最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我问七弟:“一切都准备好了?”
“是,婚后就享福,”她淡淡说,“什么事都有公婆照顾,除了上班以外,我只用管吃喝睡。”
我不响。她也该休息了。
“你呢?”她问。
“我在向新加坡大学申请教席。”
她一呆。
我双眼看着远处,“听说那是个好地方,人情味很浓,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是华人社会,适合我。”
“为着避开我,划不来,”她逼近说。
“对旁人来说,很少有划得来的事,”我礼貌的答,“在旁人来说,一切等于一加一那么简单,你不该嫁之骥,我也不该逃避他乡。”
她完全明白,这么聪明的女子,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她走开了。
太阳落在我身上,我比什么都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