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性。”
我再次摇头。
她出力地寻找答案,终于讲实话:“我爱他。”
“他?”
“看他多么英俊潇洒,会得玩,具生活情趣,风流体贴,有什么不好?之骥是个最乐观最直接的人。”
“他并不爱你,他甚至不懂得你。”
“我并不想得那么远。”她拒绝知道。
我想她是知道的,还有什么人能比她自己更清楚。
她微笑,嘴角有说不出的苦涩,“我们快要结婚了。”
“七弟,这是终身大事,你不可能累成这样,我不相信你找不到更好的,我——”
之骥过来,“什么事?之骏,你不是跟你未来大嫂在起争执吧。”
我把半截话吞到肚子里去,像是咽下一大口粗盐,不知怎地,双眼红了,也知道实在不像个样子,别转身就走。
背后听见之骥讶异地说:“这之骏可是怎么样了?平常是极得体的一个人,人人都喜欢的。”
我心灰意冷的回宿舍,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幢近郊的灰房子内,永不涉足外边的世界。
那夜喝水一失手,把一只用了十多年的瓷杯打破,拾起它的时候,心痛欲裂。碰巧有人经过,很随便的置评:“不要紧,现在有种从胶水,什么东西都可以在十秒钟内补好。”
是吗,只要十秒钟?多么好。什么东西都能够补?
我抬头,面孔上带着愚蠢惨痛的询问。
那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孩子爱娇的耸耸肩,“什么都可,除去破碎的心。”
她摧毁我的希望,挥挥衣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