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吓得自梦中惊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吓死我。
所以我认为我非得见一次莫天地不可。
“见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问。
“自然不。”我说:“看,我都同你说过,这不是个人情欲问题,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见一见他,可以了结我个人的心愿。”
“还不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一张嘴巴,为什么你那么宠他?”
“嘿,越说越浑。”
我不出声。
终于有一日,大嫂说:“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么?你有吗?”
“有莫小姐与他合照的一张,来。”她打开手袋,取出照片递给我。
我抢过来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头部只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秃头。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衬衫深色粗布裤,外表比真实年龄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错,永远是城里最好的。他不丢我的脸,有些人喜欢的作家打扮如风尘中人。
“这照片送给我?”
“你真走火入魔,几时这么的为一个人疯狂?”大哥说:“将来谈恋爱也这么着,才叫人担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谁耐烦为恋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
“别嘴晌。”
“在别的事上,我的头脑是很清醒的。”
“但愿如此,哈利路亚。”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见到莫天地,不知怎么办才好,盼望那么久的事终成事实,反高潮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这样想来,反而心平气和起来。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没有,无心栽柳柳成荫。
莫小姐忽然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