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自若。
"朋友家住数日,也属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气。"我答应下来。
"太好了。"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会答应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见之明,什么都计算在内。
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无疑。
也许太聪明了,她到底对我有什么企图?真想把我留下来做情人?
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这麽寂寞吗?
我并没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进她的家门。
外国人为了省钱,常在朋友亲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这样的习惯。
与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并不表示有什麽蹊跷之处,相信我与她都不致於欲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来,她经过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静下来,想找一个伴。
条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职业,但不是忙得不可开交的那种,有艺术修养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来想找个画家,後来发觉画家太脏太过任性,又决定科学家会好一点,後来知道他们很闷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认为她找对了人。
她此举是很风雅的。
不是为爱情也不是为归宿,只是为有个伴侣。
我呢,刚巧感情在游离状态,并不是伤心欲绝,但多少有一丝失望,如果与她相处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浅。
一切合情合理,单身的男人与单身的女人,在这个美丽繁忙的大都会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过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说过。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闲,光为了陪她而留下来。
三天是可以的。
三个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