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瞧,你白白替我做了一个星期。”她耸耸肩。
“谢谢你。”我说。
我付了钱,拿了收据,却再把它放回橱窗里。
老板娘瞪大了双眼,“你怎么了?”
“只是把它放在那里,看上去好极了。”我说。
“我真不明白中国人!”她嘴里虽然这么说,还是咪咪的笑着。
我也不明白自己。
我常常做这种傻事。当我在香港的时候,我送过人一只卡蒂埃打火机,七百块港。事后这个人大概花了三块钱,寄了一张圣诞卡给我,我还乐得半死,因为我喜欢他。喜欢不是用钱来量的。我也买过跑车给男孩子开,花的是爸爸的钱,也是为了喜欢。问题是……问题是我常常喜欢上不对路的人。他们拿我当傻蛋。
我的眼睛睁得不大,看不清楚事实。
像这个八镑,我还得装成店家大减价,求他要这只音乐盒子。为什么?满街都是长睫毛的男孩子,为什么?他感动了我什么?
是那个小女孩吗?
或许。
她会很快乐。一定是因为那个小女孩子。我寂寞我不开心,但是别人,如果我可以帮助别人,我想他们开心一点,这次我可以,何乐而不为呢?我又不希望得回什么报酬。
他们明天会来吗?
他是一个骄傲的人。
他会来吗?
我痛恨恋爱,我甚至避免喜欢某一个人。看,我喜欢这样一对兄妹,我甚至不晓得他们姓什么名什么,我已经挂念住他们了。烦恼就是这样开始的。
要完全的自由,一定要完全的感情独立与经济独立。不过寂寞。真的寂寞呵。
第二天,他没有来。
收店的时候,我对老板娘说:“真寂寞。”
“这是一家寂寞的店。对不起,超级市场才是热闹的。”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