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星期我在大会堂与她吃饭跳舞。”
“单对单?”
“与另外一百五十人。”
“那么,林森,把握机会,努力自我表现,你只有说三句话的时间。”
“启之,我记得你会跳舞。”
“又有什么事?”
“教我跳探戈。”
“学费每半小时叁仟元。”
“启之,你一早应该发财。”
“现在还来得及。”
“傍晚到你家来。”
英俊潇洒的林森带着漂亮女伴及跳舞音乐一起来到。
启知不知多久没有跳舞,脚步生疏。
少年时由母亲教会他,“启之,女生都爱跳舞。”此刻,他十分怀念慈母。
他示范了三步四步,及其他社交舞蹈。
最后他教林森与女伴跳起探戈。
“探戈不是一种优雅舞蹈,它源自南美贫民区,年轻人藉之发泻过度精力及不满情绪。记住,要把怨怼在音乐中宣泄出去。”
林森是聪明人,一下子就跳得似模似样。
三个年轻男女出了一身汗,坐下喝冰冻啤酒。
那女郎问:“周启之你有没有女朋友?”
启之摊摊手:“惭愧。”
“何故?”
“我无力成家。”
那女郎大奇:“谁要一头家?我们只不过想开心一下,象今晚一般,无拖无欠,快乐似神仙。”
林森说:“周启之自三迭纪来,别去理他,我们即去跳舞厅练习探戈。”
女郎欢呼。
启之把他俩送出门去。
那一晚他没睡好,整夜耳边都听见絮絮的探戈音乐。
第二天一早管家打电话给他:“小周,你来一下。”
启之迅速回到凤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