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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8 / 25)

向总督衙门上了一个呈文,说旗昌洋行甘心归并,开价二百五十余万;倘能收买,获利之丰,一时难以估计。

沈葆桢亦是勇于任事之人,当时虽在病中,以大利所在,不愿廷搁,在病榻召见盛宣怀,徐润等人,听取说明。这天是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盛宣怀善于玩弄数字,讲得头头是道,且有佐证,沈葆桢听得满心欢喜。但招商局南洋虽亦管得到,而一向以北洋为主,所以沈葆桢表示,这件事应该会商北洋大臣,共同具奏。

“机不可失!”盛宣怀为沈葆桢解释,洋人以冬至后十日为岁终,在这年便是四天以后的十一月十七。公司主管三年更换一次现任的主管,任期到那一天为止。过了十一月十七,新任主管一到,重新谈判,便捡不到这个便宜。或者新任主管,另集巨资,重整旗鼓,招商局便会遭受威胁,惟有乘机归并旗昌,招商局始能立于不败之地,结论是“事有经权,而况招商局在南洋通商的范围之内,大人不但当仁不让,且须当机立断。”

沈葆桢盘算之下,还有顾虚,美商的旗昌固然归并了,英商的太古、怡和又将如何?

“太古、怡和船少,不足为虑;旗昌归并以后,招商局的船有二十七号之多,势力大增,洋人做生意一向以大吃小,太古、怡和只有跟着招商局走。招商局从前吃亏的是,自己没有码头栈房,有时不能不迁就太古、怡和,现在有了旗昌的码头、栈房,不必再迁就他人,主客之势,自然就不同了。还有,船一多了,自己可以办保险,利权不外溢,就等于另开了一条财源。”

沈葆桢完全被说服了,命盛宣怀当天就回上海,跟旗昌谈判,尽量压低“受盘”的价格,先把交易敲定下来。至于收买旗昌的资本,原呈中提出官商合办之议,命盛宣怀尽力先招商股,不足之数以“官本”补足,如何筹划,另作计议。获得这样的授权,骗局已必可实现。盛宣怀一到上海,复又调动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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