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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11 / 25)

面子上不好看,可别怪我。”

其实盛宣怀搞的那套把戏,知道的人很多,刘瑞芬即令想为他掩饰也办不到;及至调出帐目来一看,疑问到处都是。刘瑞芬为了慎重起见,特为找了几个内行朋友来研究,其中之一就是古应春。

“帐本说商股只有四万多银人,可是盛杏荪当时具禀两江,说‘已于十一月十八日公商定议,即于十九日付给定银二十万两’,这二十万两银子是哪里来的?”

“根本没有这回事。”古应春说,“只要算一算日子,就知道他是假话。”

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照西历算是公元一八七七年元旦,盛宣怀当初跟沈葆桢说:“若逾十七之期,则受代人来,即无从更议。”即指新的年度开始而言。然则中历的十一月十八、十九,即是西历的正月初一、初二,洋人犹在新年假期之中,旗昌公司固然无人办事,外商银行亦一律封关,所谓“定议”,所谓“付给定银二十万两”,全属子虚乌有。

其次是各省所拨的官款,总计一百万两,照数转付旗昌银行,银数固然分毫不短,但古应春深知内幕,指出这一笔百万银子中,盛宣怀等人中饱了四十四万两。

“证据呢?”各省官款是实数,都由阜康汇来,招商局派人来提走了白花花的现银,转存外国银行。可是,付给旗昌的,不是现款,是旗昌的股票。”古应春有《申报》为凭,载明当时旗昌股票的行情是,票面一百两,实值五十六两。

这就是说,盛宣怀只须花五十六万两银子买进旗昌的股票,便可抵一百万银子的帐,岂非中饱了四十四万两。光是这两点,舞弊的证据便很确实了。

彻查的结果,掀开了整个内幕,盛宣怀与徐润等人所玩的花样是:

第一,以定银二万五千两,与旗昌订定收买的草约。

第二,挪用招商局的官款,收购每一百已贬值至五十六两的旗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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