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必会允准,但内阁制,则在未定之天。
袁世凯急于想知道结果,无奈原奏还有“正名以核实”与“分职以专任”两大条,不能不耐心看完:
“次正名以核实。巡警为民政之一端,拟正名为民政部。户部综天下财赋,拟正名为度支部,以财政处、税务处并入。兵部徒拥虚名,拟正名为陆军部,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而海军部暂隶焉。既设陆军部,则练兵处之军令司,拟正名为军咨府,以握全国军政之要枢。刑部为司法之行政衙门,徒名曰刑,义有未尽,拟正名为法部。商部本兼掌农工,拟正名为农工商部。理藩院为理藩部,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同为执礼之官,拟并入礼部。工部所掌半已分隶他部,而以轮路邮电并入,拟改为邮传部。此正名核实之大要也。
次分职以专任。分职之法,凡旧有各衙门与行政无关系者,自可切于事情,首外务部、次民政部、次度支部、次礼部、次学部、次陆军部、次法部、次农工商部、次邮传部、次理藩院。专任之法,内阁各大臣同负责任,除外务部载在公约,其余均不得兼充繁重差缺。各部尚书只设一人,侍郎只设二人,皆归一律,至新设之丞参,事权不明,尚多窒碍。故特设承政厅,使左右丞,任一部总汇之事。设参议厅,使左右参议,任一部谋议之事。其郎中、员外郎、主事以下,视事务之繁简,定额之多寡,要使责有专归,官无滥设。此分职专任之大要也。”
看完这两条,袁世凯不由得脊梁上一阵阵发冷,知道亲贵疑忌与瞿鸿玑的有意作对,都非传言,而是信而有征了。
所谓“除外务部载在公约,其余均不得兼充繁重差缺”这句话,明明是说,除了他本人仍旧可以当军机大臣以外,其余都不能以尚书在军机大臣上行走了。徐世昌出军机,已是势所必然,究其实际,袁世凯认为是为了要剪除他的羽翼。而“正名以核实”这一条,更是专门指着他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