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
蓦然左手被传来一阵痛楚,弄潮白玉小手上出现了三道血痕,实在是她大意了,因为负伤的动物在绝望时攻击性是最强的,她怎么忘了呢?暂时不管手痛,她忙要看是什么东西,这一看,可讶异了!
哇……是头幼狼!她这辈子从没看过金毛的幼狼。此时那只金毛幼狼的额头正中央延伸到双眼之间有一道破碎的血痕,但最致命的,还是那只由颈背贯穿到前胸的箭;失血过多,使得小狼体力不支地摇摇欲坠,但那一双防备的灰黑眼眸,却强悍得令人心折。
“很痛吧?我看看,好不好?”弄潮跪坐着,友善地伸出她的手,小心地接近它。
幼狼示威地低吼,更往后退。
“你怎么可以不识好歹?我是善良的人呢!”弄潮也爬近它,叉腰质问着,然后什么也不管地一把搂住了小幼狼。“别动呀!我替你抹药,你还小,还不足以当猎物,没有人能剥夺你成长的权利,不过,话说回来,你也真是笨得可以,怎么能自己出来玩呢?你有长得少见俊俏,金毛更是价值连城,呆子也知道出门要有爹娘陪。”叨叨絮絮地念着,手下可没有迟疑,简单的抹药她是会的,但箭矢造成的可能是内伤,她可不行了,得找管又寒来。她不敢轻易拔掉箭矢,只能洗净幼狼的前额,抹上伤药,这才讶异地发现金毛幼狼的前额有一撮不驯的油亮黑毛,真是罕见又珍贵!
才兀自叨念,草堆外边传来数匹马蹄声,往她这一方面而来。如果弄潮一时之间无法得知是谁,也会在小幼狼不安且愤怒的挣扎中明白是那票伤了幼狼的猎人。一把火烧得她好旺!
“不怕!弄潮姊姊替你出气。”
很快地,弄潮的藏身处给人发现了,一个男子往后方吆喝着:“大小姐,猎物在此,有人偷了你的猎物。”
偷?全天下有她这么美丽的小偷吗?她踢了一颗石子,正巧打中那人的下巴,就见那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