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瞧瞧……多骚包,多无耻啊!一副春心荡漾的猥琐样,你干脆就说你找到结婚对象不就得了?诚心气我呢,明知道我最讨厌女人了!你结婚,我不会去的,我来这里也只是几天时间,今晚就要飞回伦敦了。”
“嗯,慢走,不送。”翁岳天也不生气,不冷不热地来一句。
夹克男用力拍上翁岳天的肩膀:“呵,看你穿得这个样子,是要跟你说的那个人一起过圣诞吧?我不需要你送,今天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记得要像前几年那样,每次来给文先生上香的时候,别忘了算我一份!”
“好。”翁岳天又是简单一个字。
“走啦,拜拜!”夹克男潇洒地朝翁岳天挥挥手,当真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翁岳天凝视着他的背影,不知怎的,莫名其妙地有那么一秒冲动想要叫住他,只是这念头刚一冒起就卡在喉咙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两个年少时的对头,这么多年了,就跟一对赌气的情侣一样的,执拗着,不肯承认其实在某个时刻,偶尔,还是会想起对方,并且感激着对方成为自己心目中一直想要战胜的对手。因为知道对方一定会很强,所以自己要更强。就是在这样的心态下,翁岳天和夹克男在最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时,才更有动力。谁人没有过年少呢?青春岁月里,也曾将因为执着地想要跟某个人暗里较劲儿,慢慢地不断地完善着,鞭策着自己,这固然是有好胜心在作祟,但终究也成就了你。
夹克男在走出墓园之后,才停下脚步,缓缓回头望去……翁岳天的身影已经不见。
“老兄,珍重,有缘再见。”夹克男在心里默默念叨这么一句,钻进了一辆加长房车里。他确实是来去匆匆,这一次来是为有重要的事要办,顺便就赴那七年之约。
七年了,终于见到对方,看起来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就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