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岳天的胳膊肘碰到怀里的戒指盒,烦乱的情绪奇迹般地缓和下来。嘴角勾出的弧度,是令人艳羡的幸福:“我曾经是有一段时期像你所说的那样,感觉乏味,无聊头顶,孤单迷惘。可是在我遇到一个人之后,一直到现在,我有了方向感,心里踏实多了。”他所指,当然是文菁。
夹克男狠狠瞪了翁岳天一眼,出言讥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