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牧场,并把喇嘛教信徒们组织起来实行共同牧畜,共同掘井、共同割草、共同利用收畜的政策。
在外蒙古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经济还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蒙古民众对集体牧场根本无法适应,用人为的强制手段成立的集体牧场,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但是,乔巴山为了实现其不切实际的理想,根本不去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也不去考虑集体农牧场给民众带来的不利因素,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尽快实现公有化。于是,连下层牧民也只好跟着遭殃。
在很短的时间里,外蒙古成立了上千个集体牧场,场员达十余万人,这些集体牧场中有大量的公社。为了领导这个集体牧场运动,乔巴山组织了全国集体牧场中央管理处。此外,乔巴山政权正式剥夺了喇嘛僧侣的财产,修改了税则,实行按所得收入累进征税的办法,这样一来,就不仅要征收寺院的牲畜税,而且对喇嘛的住所、家庭用具、祭仪用品也要征税,同时,还把喇嘛看成是一个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
随后,乔巴山发起了更大规模的强迫喇嘛还俗的运动,为了削弱喇嘛在蒙古人民心目是的地位和影响,还搞了大规模的反宗教宣传,批评宗教是愚昧的精神枷锁,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极大地伤害了蒙古人民的宗教感情,使他们对乔巴山及党羽产生了极大的不满情绪,于是喇嘛教信徒们渐渐远离了乔巴山及党羽。
进入三十年代中期,乔巴山政权又颁布了关于限制资本主义在蒙古成长的法令,决定以按所得累进征税原则为基础的新的税务条例,代替旧的税务条例。为此,乔巴山政权把财产在二十胡比(六百蒙元)以下的牧产宣布为贫牧,二十胡比到一百胡比的牧户为中牧,一百胡比以上的是富牧。这项措施的种种规定,最终把大批中牧也推到了反抗乔巴山政权的阵营中。
乔巴山政权还决定用高捐税的办法来反对私营贸易,私营手工业和私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