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浸的气场逼慑得我六神无主,我早已不用山茶花,而他仍是那味道,五年来一幕幕往事 , 或是欢喜,或是温柔,或是情浓 , 或是猜忌,涌上我颤抖的心口 , 堵塞了胸腔,一时间我堕落其中,拔也拔不出。
他长情吗 , 他念旧吗。
倘若他是,与沈姿分道扬镳不会那样无可挽回的决绝,他这半生所有刻骨的风月 , 所有打破的底线 , 所有近乎自虐的纵容与忍让,全部因我而起,因我而终。
我们拥抱的最初,各取所需,虚情假意,我爱他的权,爱他的钱,爱他为我遮风避雨,他爱我的容色 , 爱我的肉体,爱我在他身下千娇百媚,纯情放荡。
我和他的爱,起始于性,原始的,贪婪的 , 狂暴的性。
他会在我皮肤留下牙印,掐痕,鞭痕甚至蜡痕,他曾撞击得我窒息 , 是真的窒息,距离休克只差一两秒钟,他也曾让我流了许多血,疼得昏厥。他白天是衣冠楚楚的高官 , 夜晚是发了狂的猛兽,我还不适应他,还拿捏不准怎样取悦他,甚至惹怒他的时候,我几度险些死在他身下 , 死在他性爱的折磨里。
直到他某一天,忽然对我百般温柔 , 让我感到快乐 , 感到刺激 , 感到尊严 , 那是他疼惜我,爱上我,为我动摇的开始。
我装作漫不经心侧过头,逆着窗外疾驰倒退的街景 , 阳光透过树叶,透过房檐,透过楼宇的间隙 , 一缕缕一柱柱洒落,漾着春情波光 , 漾着南城的妖娆,笼罩在他沉寂冷冽的脸孔,仿佛晕染上一层斑斓精致的浓墨 , 这幽深的颜色,恰似十九岁那年我初见他,在灯红酒绿莺歌燕舞中 , 他无声无息朝我回眸的惊艳。
是惊艳 , 一个风度翩翩,英俊夺目的男子,留在我脑海最深的印象。
神秘,引诱,揣测。
我该知道,仅仅是那一秒钟,我就该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