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才醒过来,醒来后全身还是酸软的,这才忽然想起忘记了去买健身器材的事情。
明天再说吧。我这样对自己说道。
第二天我专门住持召开的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与医科大学合同的问题。这件事情非常重要,而且也只有我熟悉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参加会议的除了分管卫生的副市长之外,还有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商委、市委法制办等单位的负责人。在会上我特地强调了合同的几个细节问题:一是我们现有医务人员的身份改变、后勤工作人员的安置问题。二是土地划拨的具体价格。三是市级减免的税项。
其实这个项目真正要操作起来也不是那么的简单,首先医大方面要到省卫生厅立项。其次他们要把我们现有的人员接收过去成为医科大学下属新医院的编制。还有就是我们现有的后勤工作人员如果不能被他们全部接收的话,这就涉及到这部分人的安置问题。
当然,我也就只是在会上谈主要的原则性问题,至于具体的事项,那就是下边这些人的事情了。而且今天还特地请来了市委法制办,他们的工作就是把握好合同的法律问题。
虽然董书记那样对医大的校长讲了,但是在真正操作的过程中,双方还是必须要以合同为基础,不然的话我们还签这份合同干什么?
董书记的话其实也就是表明一种态度罢了,不然的话双方为何一致都认为在正式签约之前要反复磋商合同的内容?
当然,如果今后双方在合同的执行上真的出了什么问题的话,肯定还是以协商解决为主的,毕竟这是公对公的事情,没有必要把事情闹到法庭上去。
其实民企与政府之间的合同纠纷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民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肯定是不愿意与政府打官司的。民企与政府打官司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这很可能会让这家企业从此再也拿不到官方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