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去楼下拿一件dior的长毛衣套在他身上,他就可以去走秀了。
之后我们从四楼慢慢地走下来。
沿路经过的橱窗,差不多就是宫洺的生活展示柜。那些看起来非常眼熟的有着小蜜蜂logo的白色衬衣,那些看起来非常怪异的黑色长脖子的音箱,那一套白色的餐盘,那一条铺在宫洺公寓门口的有着万马奔腾图案的地毯,那个穿着钢筋外套的小熊,那只蓝色的斜条纹的提包……我都认得它们。
我回过头看着自己身边头戴着白色绒线帽子、身上穿着朴素灰色毛衣的简溪,觉得他和宫洺是那么地不同。他真好看。
我一把抱住他,把脸贴上他的胸膛,他的体温隔着毛衣传递过来。我可以听见他沉稳的心跳。毛衣温暖而细腻的质感贴在脸上,我觉得特别幸福。我轻轻地说:“虽然你并没有像宫洺那样被名牌和物质装点得高不可攀,但是我更喜欢这样的你。就算你现在穿着一百块的毛衣,我也觉得你就像王子一样……”
我话还没说完,就感觉他身体僵硬起来,我抬起头,看见他尴尬的脸色,我还正在疑惑,就在眼角的余光里看见了他毛衣胸口处那个小小的lv的logo。
我愤怒地指着他:“你!”
他后跳一步,举起双手:“我可以解释……我妈妈买给我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我极其别扭地走出了恒隆。
身后是简溪追过来的脚步,还没等他走到我身后,我电话就响了起来,顾里的声音清晰地从电话里传出来:“林萧!我在新天地,我刚买了一条kenzo的围巾,非常漂亮……”
我愤怒地挂上了电话!
雨水越来越多。
气温在飞速地往下掉。有几天的雨水里,混杂着大片大片的雪花,掉在地面迅速地化成了水。
南湘的手机在上一个周末没有任何的消息。
她把头靠在窗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