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band的家伙们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都喜欢偷偷地趁人们不注意,把烟灰弹在地板上。像是恶作剧一样,没有胆量当面对那些使劲克扣我们、不肯给我们加薪的老板竖中指,只好做点儿什么表示我恶心他们吧。算是做给自己看。
那时候多年轻,多孩子气,但是多快乐。可就在这个时候,方靖晖的那句话又热辣辣地穿过了我的脑袋,“你觉得法官会同情谁?是一个职业正当、什么记录都清白的植物学博士,还是一个金盆洗手了以后只会从男人身上讨生活的歌女?”那种熟悉的嗡鸣声又开始肆虐了,掺和着酒精的味道,和类似于呕吐物的腥气。我捏紧了拳头,四处寻找着我的手机,我不管,我说过的,我要那个婊子养的男人为这句话付出代价,我现在就要。“方靖晖,你给我听好了。”我不管不顾地说,自认为自己还算是维持着威胁人的时候必需的冷静,“我没有吓唬你,我什么都敢做,我跟你讲我什么都不怕。……反正郑成功那个小东西的命是我给的,把我逼急了我带着他一起开煤气……不就是这条命吗?我可以不要,我敢,可是你敢不敢?方靖晖你说话呀你敢不敢……”眼眶里一阵潮热的刺痛,可是没有眼泪流出来——全都烧干了。我知道,我又做错了,我又没能沉住气,我知道我这样做其实正中他的下怀,我在身处下风的时候应该仔细寻找突破的机会,可是我却又是一咬牙就起来掀翻了棋盘,我又让人家看到了我的气急败坏,又让人家见识了什么叫做输不起——可是谁叫他侮辱我?
隔着上千公里,他无可奈何地笑,“东霓,你是不是又喝酒了?去睡吧,等你清醒了再和我说。我要挂了。”于是我也笑了,“要是你现在床上有人的话,你应该负责任地转告人家——你说不定带着一身乱七八糟的有毒的基因,问问她有没有勇气帮你生第二个郑成功。”然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脸上依然带着微笑。果然,我的手机开始疯狂地响,他终于被我戳到了不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