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我想这就是男人们总是更喜欢她的原因。我对自己苦笑着,莫名其妙又开始恍神,不知道江薏是什么时候收了线,只记得自己很机械地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腾出右手,按下了打火机。火苗很曼妙地缠上了那份报告,顷刻间就热烈地如胶似漆。我把那小小一团火焰扔进了玻璃的烟灰缸,那股味道有点难闻,但是我仍然耐心等待着,等着那份记录了我命运的a4纸变成一把温暖的灰。
“姑姑,姑姑——”雪碧清澈的声音从屋角传出来,她居然是从我的房间里探出了脑袋,愉快地微笑,或者不是刻意微笑吧,她的嘴角似乎总是在无意识的时候,就是上扬的。
“你什么时候窜到我屋里去的?”我愕然,从没见过如此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家伙,哪有半点寄人篱下的样子。还不到24小时呢,装也要装一下吧。
“就在你打电话的时候。”她的虎牙在窗帘缝隙透出的阳光里几乎是闪烁的。
她穿着刚刚拆封的睡衣,是我买来放在她床头的。不过她忘了撕掉印着价钱的商标牌,那块白色的小牌子在她蓬松的辫子下面一晃一晃的。她赤着脚,大方地踩在冰凉的地面上,几个脚趾上还带着残留的桃红色的指甲油。“我进来是因为听见小弟弟醒了。所以我就把可乐也带进来,让他陪着小弟弟玩。”
郑成功端坐在他围着护栏的小床里面,像是坐牢的囚犯那样,两只小手紧紧抓着白色的栏杆,眼巴巴地盯着雪碧手里那只永远都是憨厚的嬉皮笑脸的可乐。他今天早上居然完全没有哭过,真难得。我笑着看看雪碧:“你们俩倒是投缘。”
“小弟弟的手为什么是这样的,姑姑?好像很肉,指头那么短——”她心无城府地问。
“你外婆告诉你那么多关于我的八卦了,就没有告诉你小弟弟有病么。”我有点尴尬地转过脸,不想直视她的眼睛,“他的病是天生。而且你要知道,他长大了以后,智力也不会正常。他就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