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朝南走。现在我的功夫强了,而且又遮挡了真面目,所以行走中不像过去那样提心吊胆。每每遇到大一点的村镇,我总会进去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值得注意的线索。
如此过了有十来天时间,我到了一个小镇,镇子离河滩比较远,往来的人也不算多。我走了走,觉得出入小镇的都是平头百姓,也打听不出什么,所以就打算要离开。
“他娘的!又来抢东西吃!”
一声叫骂引起了我的注意,前面几步远的地方,是一个门脸很小的小饭馆,因为镇子上的人不多,所以饭馆的生意自然不会太好,老板外加伙计都心里憋火。有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可能是饿极了,从饭馆里抢了两个馒头出来。
抢馒头的乞丐被人追打也不反抗,只是埋着头死命的啃着手里的馒头,饭馆的伙计本来要动手打人,但是两边的行人都在阻拦。
“一个要饭的,拿了两个馒头,有什么要紧的?就当施舍给他不行么?何必还要打人?”
“你们不知道。”饭馆的伙计气哼哼的回道:“这个月,他来抢了四五次,每次都叫老板逮着我们一顿臭骂,你们说要饭的可怜,我就不可怜?”
“抢了四五次,一次即便拿走十个馍馍,也不值多少钱。”我拿了一点钱递给饭馆的伙计:“把钱收了,这事就算了吧。”
“好歹能叫我们给老板交差就行。”饭馆伙计收了钱,就不再为难那个乞丐,还变的悲天悯人的:“要饭的也不容易啊。”
我只是可怜那个乞丐,并未在意,付了钱之后就想走。这时候,恰好乞丐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两个馍馍,回头朝这边看了一眼。
就这么一回头,我立刻认出了这个乞丐。
尽管乞丐蓬头垢面,杂乱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胖,可是在对方回头的一瞬间,我辨认出,这个乞丐,竟然是当时和我有过几面之缘的织梦。